多个团体抗议当局对违规的传媒刑罚过轻,要求修例勒令其停刊

妇女权益联盟率先以行动表达对《壹本便利》的不满,前日早上到影视处递交抗议信,要求处方认真跟进事件,促请对刊物不雅内容加强监管和加重罚则,甚至勒令违规报刊停刊,以收阻吓作用。
妇女权益联盟发言人伍婉婷谴责刊登有关照片的杂志,是严重侵犯当事人的私隐,以及对当事人构成伤害。伍婉婷指出,有关的杂志在过去半年多次被投诉,但仍然继续刊登淫秽不雅内容,每次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惟最终只是罚款了事,杂志的内容则越来越“惹火”,挑战香港的法治,令传媒蒙羞。
妇权联盟建议争取影视处加强执法及政府修改法例。发言人说,《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》是八十年代订下的,但鉴于现今部分传媒报道不合乎道德,罚则与量刑过轻,未能起阻吓作用。因此,联盟认为有需要修订淫亵及不雅的定义和加强刑罚,甚至勒令停刊。
伍婉婷说,直至现时为止,从未有报刊因偷拍而定罪。影视处在处理投诉时很被动,譬如报刊被投诉后才处理问题。另外,报刊被定罪后可上诉,或者上个月被罚款下个月又复刊。因此,她建议政府立法规管报刊,并要求报刊主动把每期的刊物递交到审裁处作审查,相信可以针对不愿意“守规矩”或喜欢越界的传媒集团。
在抗议行动中,妇权联盟向影视处行政主任傅磊递交了一个公仔。公仔全身被淫亵杂志的照片包住,表示女性身体不应被不良报刊暴露人前。十三岁的女学生Kanus指斥该报刊“太猖狂”。她表示,该杂志的相片和内容露骨,令她心理上也有阴影。“以后不敢去公众泳池的更衣室,就连买衫都不敢入试身室,担心会被人偷拍。”
伍婉婷担心,淫秽的杂志影响青少年的心智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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