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前,曾一度在媒体被炒得火爆的报料“导演黄健中性丑闻”主角张钰,近日被事件中的另一人物“小霞”告到上海静安法院。该案件法院已受理,原告谢小姐在诉状中要求张钰为她恢复名誉,并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;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、精神损害费5万元。

张钰(资料图片)
谢小姐诉称,第一被告张钰于2003年年底向媒体报料“导演黄健中性丑闻”事件,张钰还称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,证明2002年6月1日黄健中在家中当着她的面与“小霞”发生了性关系,随后又向媒体提供了一张与“小霞”的合影照片,声称“是通过小霞同意的”。“张钰与小霞合影”刊登发行后,被众多媒体转载、报道,这给谢小姐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。谢小姐认为,张钰为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,将与自己的合影公布并捏造事实称这就是她揭露的“导演黄健中性丑闻”中进行性交易的一方——“小霞”,违背了最基本的道德,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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